来源: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发布时间: 2024-09-05 16:17
点击数:
字体:
闽艺职院〔2024〕61号文收悉。经研究,同意应澳门莲花卫视传媒有限公司邀请,你院孙砾院长于2024年8月22日至25日赴澳门洽商“我们的骄傲—国家奥运健儿代表团澳门联欢会”演出相关事宜,并向有关部门汇报澳门莲花卫视传媒有限公司希望我校大型交响合唱剧《闽江颂》于今年11月赴澳门演出事项,在外4天,出访费用由邀请单位承担。
请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积极对福建文化和旅游资源进行宣传推介,落实赴澳纪律及保密教育和安全措施,并于活动结束后15天内将活动总结及配有文字说明的照片五张送我厅台港澳事务处,电子版发至fjwltdwc@163.com。
此复。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8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